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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巴公司搞傳銷被處罰!死不承認還投訴自媒體

編輯:反傳銷咨詢解救中心反傳銷救助中心 日期:2020-03-09T9:56:34 人氣:96 標簽:

銷巴公司搞傳銷被處罰!死不承認還投訴自媒體

今年1月6日反傳防騙快訊轉發一篇報道“銷巴生活”涉嫌傳銷的報道后遭到投訴,該投訴稱,“銷巴科技合法合規經營,反傳銷防騙微信公眾號在該鏈接文章中誹謗銷巴科技進行傳銷活動,進行不實報道,請立刻刪除該微信文章?!?/p>

去年4月份,融易資訊網,公安部、商務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提示防范“消費返利”風險,謹防利益受損。六部門提醒,按照有關規定,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,風險自擔,責任自負;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,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。

反傳防騙快訊在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看到,江干區市場監管局認為,銷巴公司要求消費者須在“銷巴生活”APP繳納1000元或購物消費滿100000元方可升級成為其VIP會員,會員直接推薦一級會員達100人且繳納2000元或VIP會員繳納1000元方可升級成為其城市代理人。取得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資格后,可向他人進行分享并使其成為“銷巴公司”的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,分享會員能獲取升級獎勵和分享會員消費獎勵的行為屬于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的傳銷行為。

2018年7月2日,江干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,沒收銷巴公司違法所得668908元,并罰款50萬元。

取得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資格后,可向他人進行分享并使其成為銷巴公司的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,分享會員能獲取升級獎勵和分享會員消費獎勵。

消費返利,原本作為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,只是用來吸引用戶流量的入口,本無合法與非法之分,但被一些不法之人加以利用,再冠以“消費等于存錢、消費能賺錢、消費就是投資”等誘人概念,許諾高額返現吸引消費者入局,實則背后全是坑騙套路。

升級獎勵是指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推薦他人升級成為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時可分別獲得500微幣、300微幣、200微幣的三級升級獎勵。另外,會員可以發展其他人成為“銷巴生活”會員,被發展的會員在“銷巴生活”消費后,其可獲得一定層級的獎勵。其中普通會員可享受直接推薦會員消費額2‰的獎勵;VIP會員可獲得其直接和間接推薦的兩級會員2‰和3‰的消費獎勵;城市代理人可獲得其直接、間接和第三級推薦的三級會員2‰、3‰、2‰的消費獎勵。微幣可1:1提現。截至案發,銷巴公司共招收VIP會員566人、東莞電大新聞網《》報道城市代理人60人,收取升級費用686000元,已按0.5‰的速度返還上述會員共計17092元。

從2016年7月起,銷巴公司為進行市場推廣,采用會員升級制的銷售模式。該模式規定,消費者須在“銷巴生活”APP一次性繳納1000元或累計消費滿100000元,方可升級成為VIP會員,直接推薦會員達100人且繳納2000元或VIP會員繳納1000元,方可升級成為城市代理人。

銷巴公司的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直接推薦他人成為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時可獲得500微幣的獎勵,間接推薦他人成為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時,可獲得300微幣的獎勵,第三級推薦的他人成為VIP會員或城市代理人時可獲得200微幣的獎勵的行為屬于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第(一)項規定的傳銷行為。

銷巴公司要求會員可以發展其他人成為“銷巴生活”會員,被發展的會員在“銷巴生活”APP消費后,其可獲得一定層級的獎勵的行為屬于《禁止傳銷條例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的傳銷行為。

那么,銷巴科技真的是合法合規經營嗎?媒體質疑“銷巴生活”涉嫌傳銷真的是不實報道和毀謗嗎?實際上并非如此。早在去年7月2日,“銷巴生活”的主體公司浙江銷巴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銷巴公司)就因為進行傳銷活動,被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,銷巴公司被罰沒上百萬元。很明顯,銷巴科技就是“睜眼說瞎話”,都因為搞傳銷被相關的執法部門處罰了還死不承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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