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訊 記者5日從南通開發區法院了解到,該院審理了一起鐘某等27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、非法拘禁罪案件。這也是2018年底市公安局破獲的6個傳銷組織之一。
據公訴機關指控,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間,鐘某等人以推銷虛構的“天津天獅”保健品、化妝品等經營為名,要求參加者以每份3900元的價格購買份額以獲得加入資格。該傳銷組織按照業務助理、業務代表、業務主任、業務經理、銅獅從低到高組成5個層級,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,以上課“洗腦”、非法拘禁的方式引誘、脅迫他人購買份額或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。該傳銷條線,逐漸形成了“老總”“小老總”“大主任”“主任”的管理體系,通過戀愛、介紹工作等方式騙來“新人”,并以非法拘禁為手段,達到引誘、脅迫“新人”購買份額加入傳銷組織的目的。其間,該團伙共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83人,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累計達人民幣127.79萬元。
因該案涉及被告人人數眾多,且有16名被告人分別被羈押在3個看守所,南通開發區法院周密部署,借調警力,制訂相應預案,并召開庭前會議,以保障庭審順利進行及押解安全。經過一天的審理,案件庭審順利結束,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。
因涉及被告人人數眾多,合議庭將在評議后擇期作出一審判決。
通訊員蔣長永 記者王瑋麗
組織傳銷活動并非法拘禁他人 一團伙27人站上被告席受審:http://www.tistasty.com/shandongchuanxiao/292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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